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拍卖会公告
为规范、整合利用城市户外广告空间资源,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有偿使用”的原则,由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出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江苏五爱拍卖有限公司组织举行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拍卖会。
一、拍卖时间: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点
二、拍卖地点:无锡君来洲际酒店三楼君来厅(永和路6号市人民大会堂西侧)
三、拍卖标的:(共9个)
序号 | 广告阵地 编号 | 地点/标的 | 设置要求 | 使用 年限 | 参考价 (总价) |
媒体形式 | 规格(米) | 其他要求 |
1 | 锡广拍2014-03-1 | 中山路204号三凤桥肉庄北山墙外侧广告阵地使用权 | 全彩LED 显示屏 | 7.26×10.4 | 买受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建造并发布 | 5年 | 150万 |
2 | 锡广拍2014-03-2 | 健康路3号电信3号楼西侧墙体广告阵地使用权 | 全彩LED 显示屏 | 10.1×13.2 | 买受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建造并发布 | 5年 | 186万 |
3 | 锡广拍2014-03-3 | 中山路红豆国际广场北侧墙面广告阵地使用权 | 全彩LED 显示屏 | 24×12 | 买受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建造并发布 | 5年 | 280万 |
4 | 锡广拍2014-03-4 | 中山路王兴记东北侧墙面广告阵地使用权 | 全彩LED 显示屏 | 14×7 | 买受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建造并发布 | 5年 | 200万 |
5 | 锡广拍2014-03-5 | 中山路555号苏宁裙楼顶广告阵地使用权 | 三面翻 | (38+24+35+12)×5 | 场地于2015年1月15日交付使用,买受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建造并发布。 | 3年 | 360万 |
6 | 锡广拍2014-03-6 | 中山路207、211号无锡商报北楼顶广告阵地使用权 | 三面翻 | (29+7)×6 | 买受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建造并发布 | 3年 | 150万 |
7 | 锡广拍2014-03-7 | 机场动力小区楼顶广告设施使用权 | 看板 | 31.3×6 | 设施由场地方负责建造,于2015年1月1日前交付使用,买受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发布。 | 2年 | 55万 |
8 | 锡广拍2014-03-8 | 锡沪路隆亭新苑广告阵地使用权 | 三面翻 | 100×6 | 买受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建造并发布 | 3年 | 150万 |
9 | 锡广拍2014-03-9 | 无锡东站南落客平台出租车候客楼墙体广告设施使用权 | 三面翻 | 15×5 | 设施由场地方负责建造,于2015年1月15日前交付使用,买受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发布。 | 3年 | 45万 |
四、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接受预约看样。
五、拍卖范围及办法:中国境内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均可参加拍卖。有意参拍者均可持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须提交《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拍保证金到无锡市五爱路21-2号(五爱典当行2楼)江苏五爱拍卖有限公司登记报名。
六、报名及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日-12月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
七、报名须知:
1、每一个单位登记报名时须交纳人民币200元(领取拍卖资料);
2、参拍人须交纳拍卖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任何支付形式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账为准,本票或汇票上出款人名称必须和报名单位一致);
3、买受人应当于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市出让办签订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视同反悔,所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缴纳全部成交款,并按照市出让办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本场拍卖会凭号牌入场,每一号牌限入场2-3人;
5、拍卖会现场无人应价或不达底价的标的即为流拍;本次拍卖由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场监督,由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公证处现场公证。
八、联系方式: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出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无锡市建筑路301号711室 联系人:黄先生0510-85126727
江苏五爱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五爱路21-2号五爱典当行2楼/联系人:江女士13812520933 张先生13812044165/网址:http://www.wuaiauction.com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出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五爱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日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拍卖会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会由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出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出让办)委托江苏五爱拍卖有限公司举办。所有标的使用权均系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产权人基于自愿而委托政府公开拍卖。竞买人在拍卖成交、签订使用权出让合同且付款到账后,即取得该处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
二、本次拍卖标的为空位的出让人只拍卖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不包含户外广告阵地所有权,阵地上建有设施的,该设施之所有权及使用权亦不包含在岀让标的之中,设施的处置由买受人按合同规定与所有权人协商处理;带设施拍卖的只拍卖设施使用权,不包含设施所有权。
三、竞买人参加拍卖并成交后,应在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市出让办签订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成交后十二个工作日内付款到账,成交款由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公司代市出让办收款并开具发票,逾期不签订使用合同并付款到账的可认定为买受人反悔,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对本拍卖文件所附《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中的主要条款,竞买人参加拍卖并成交即视同接受该合同条款,买受人不得以变更合同条款为由拖延或拒签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买受人依法取得使用权后,应及时到市城管、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服从户外广告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并按时续办;相关部门将给予积极支持,加强服务引导,在法定期限内审批发证。
六、买受人设置发布户外广告应符合本拍卖文件中的设置要求和技术指标,不得擅自变更。
七、本次拍卖会公告发出后至拍卖会正式开拍前,就本次拍卖相关事项作出的更正、解释或补充性说明等书面材料,均为本拍卖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出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拍卖会拍卖规则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竞买人须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期间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瑕疵,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数量、质量、品质、面积、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相应责任。拍卖会开始,拍卖师不再回答竞买人提出的任何问题。
三、请竞买人于2014年12月10日9:30起,在无锡君来洲际酒店三楼君来厅(永和路6号市人民大会堂西侧),凭保证金收据及报名资料换取竞价号牌,提前进场。因竞买人原因延误时间而错过竞买时机,损失和责任由竞买人自己承担。
四、竞买人若委托代理竞买,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否则代理人无竞买资格;竞买人领取的竞价号牌应自己使用,如转借他人并拍卖成交的,视作竞买人对使用者的全权授权委托,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竞买人负责。
五、本次拍卖对拍卖标的采用有底价拍卖(加价式)方式进行,即先由拍卖师报编号、品名、起拍价、加价幅度,然后由竞买人举牌竞拍,最后由报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交。拍卖师可根据需要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可自由叫价,但不得低于加价幅度;竞拍到最高价后,经拍卖师三次报价后无人再加价,拍卖师落槌即具法律效力,正式确认标的成交,该竞买人为买受人;若拍卖师击槌时竞买人同时举牌,以拍卖师击槌确认的竞买人为买受人;拍卖会现场无人应价或不达底价的标的即为流拍。
六、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定要认真慎重地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视作违约,所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另行处置。
七、本场拍卖会每个标的均以总价为基数起拍,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应与拍卖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于三个工作日内(不含拍卖成交当日)与委托方(市出让办)签订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方式交纳所拍期限的使用权费,同时向本公司交纳成交总额的3%的佣金。
八、待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出让合同后,原交纳的拍卖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自动充抵成交款。买受人逾期未与委托方签订出让合同并付清全款的,视为买受人反悔,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未成交的,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原报名处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的移交由委托方负责,使用起止日期以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准。
十、委托人有权在拍卖会前撤回拍卖标的,出现这种情况,拍卖人将拍卖保证金退回竞买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和买受人其他一切损失。
十一、竞买人须服从拍卖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严禁吸烟。
江苏五爱拍卖有限公司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拍卖会标的目录及设置要求
序号 | 广告阵地 编号 | 地点/标的 | 设置要求 | 使用年限 | 起止时间 |
媒体形式 | 单面规格(米) | 设置要求 | | 以 合 同 约 定 为 准 |
1 | 锡广拍2014-03-1 | 中山路204号三凤桥肉庄北山墙外侧广告阵地使用权 | 全彩LED 显示屏 | 7.26×10.4 | 广告设施的建造不得以墙面作为承重,设施贴墙建造其承重支撑应落于地面。 | 1、买受人按拍卖文件的要求建造并发布广告,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形态和规格,不得发布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发布的广告,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保持整体画面整洁完好; 2、显示屏的建造及发布应符合国家有关设置技术规范; 3、具备光亮度自动控制系统,确保不对视觉及交通安全产生妨害; 4、买受人不得发布与场地业主产生同业竞争的广告,并应免费提供每天不少于20%的平均滚动时段用于发布公益广告; 5、本次拍卖的仅限建造广告设施本身所需场地的使用权,如买受人需要另外占用场地的,由买受人与场地方自行协商; 6、在建造广告设施中造成对场地损坏的修复以及相关招牌的移位制作、配合广告设施效果的外立面改造,由买受人负责。 | 5年 |
2 | 锡广拍2014-03-2 | 健康路3号电信3号楼西侧墙体广告阵地使用权 | 全彩LED 显示屏 | 10.1×13.2 | | 5年 |
3 | 锡广拍2014-03-3 | 中山路红豆国际广场北侧墙面广告阵地使用权 | 全彩LED 显示屏 | 24×12 | | 5年 |
4 | 锡广拍2014-03-4 | 中山路王兴记东北侧墙面广告阵地使用权 | 全彩LED 显示屏 | 14×7 | | 5年 |
5 | 锡广拍2014-03-5 | 中山路555号苏宁裙楼顶广告阵地使用权 | 三面翻 | (38+24+35+12)×5 | 场地于2015年1月15日交付使用,买受人按拍卖文件的要求建造并发布广告,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形态和规格,不得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发布的广告,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保持整体画面整洁完好。 | 3年 |
6 | 锡广拍2014-03-6 | 中山路207、211号无锡商报北楼顶广告阵地使用权 | 三面翻 | (29+7)×6 | 买受人按拍卖文件的要求建造并发布广告,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形态和规格,不得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发布的广告,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保持整体画面整洁完好。 | 3年 |
7 | 锡广拍2014-03-7 | 机场动力小区楼顶广告设施使用权 | 看板 | 31.3×6 | 设施由场地方负责建造,于2015年1月1日交付使用,买受人按拍卖文件的要求发布广告,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形态和规格,不得发布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发布的广告,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保持整体画面整洁完好。 | 2年 |
8 | 锡广拍2014-03-8 | 锡沪路隆亭新苑广告阵地使用权 | 三面翻 | 100×6 | 买受人按拍卖文件的要求建造并发布广告,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形态和规格,不得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发布的广告,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保持整体画面整洁完好。 | 3年 |
9 | 锡广拍2014-03-9 | 无锡东站南落客平台出租车候客楼墙体广告设施使用权 | 三面翻 | 15×5 | 设施由场地方负责建造,于2015年1月15日交付使用,买受人按拍卖文件的要求发布广告,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形态和规格,不得发布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发布的广告,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保持整体画面整洁完好。 | 3年 |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拍卖会1号标的简介(仅作参考)
广告设施的建造不得以墙面作为承重,设施贴墙建造其承重支撑应落于地面。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拍卖会2号标的简介(仅作参考)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拍卖会3号标的简介(仅作参考)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拍卖会4号标的简介(仅作参考)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拍卖会5号标的简介(仅作参考)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拍卖会6号标的简介(仅作参考)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拍卖会7号标的简介(仅作参考)

无锡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拍卖会8号标的简介(仅作参考)
隆亭新苑
地理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