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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7日机动车拍卖公告

编号:2017102301 类别:机动车 发布时间:2017/10/23 9:09:56

拍卖概况: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17102710:00在无锡市妙光苑3号二楼公开举行拍卖会,标的为车辆。

看样及报名时间:2017102526日的930-11:001330-15:00

看样联系人:马女士13861696066

竞买登记:请有意者携带约定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及有效证件于201710261500之前至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仅限本票方式交付,本票收款人为“江苏五爱拍卖有限公司”,本票出票人名称必须和报名登记人、最终成交人名称一致。

报名地址:无锡市五爱路21-2,五爱典当行

联系电话:张先生 13812044165

 

                          江苏五爱拍卖有限公司 

20171020      

 

           

一、   竞买人在拍品展示期间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瑕疵,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数量、质量、品质、面积、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相应责任,竞买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为由拒付价款;拍卖会开始,拍卖师不再回答竞买人提出的任何问题。

二、   请竞买人于2017102710:00妙光苑32,凭保证金收据、和参拍人身份证原件换取竞价号牌,提前进场。因竞买人原因延迟时间而错过竞买时机的,损失和责任由竞买人自己承担

三、   竞买人若委托代理竞买,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否则代理人无竞买资格;竞买人领取的竞价牌应自己使用,如转借他人并拍卖成交的,视作竞买人对使用者的全权授权委托,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

四、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先由拍卖师报编号、品名、起拍价、加价幅度,然后由竞买人举牌竞拍;拍卖师可根据需要调整加价额,竞买人可自由叫价,但不得低于加价额;竞拍到最高价后无人再加价,经拍卖师落槌即具法律效力,正式确认拍品成交,此竞买人为买受人。

五、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视作违约,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另行处置。

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有关文件,买受人的保证金优先转为8%的拍卖佣金及600元每辆车的过户费,保证金的剩余部分转为拍卖成交款,并于2017102712:00付清拍卖标的全款;如逾期将作违约处理,即已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公司所有。

七、   未成交的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

八、   2017102712:00未付清拍卖标的全款的,本公司有权将标的再次拍卖,前一次拍卖的全部佣金及费用均由原买受人承担,再次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

九、   委托人有权在拍卖会前撤回拍卖标的,出现此情况,拍卖人将保证金退回竞买人,拍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和买受人的其他一切损失。

 

本人对上述条款无异议,竞买人签名盖章:

 

                                                     

 

 

                   

一、  拍卖标的:(参拍保证金为2万元)

序号

 

车牌号

登记日期

参考价

备注

1

别克商务车

B0G003

2008.03

36000

车况以实际看样为准

2

红旗奔腾轿车

B5G592

2008.06

15000

车况以实际看样为准

3

别克轿车

B98688

2006.06

15000

车况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  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全部拍卖佣金及部分成交款,若拍卖不成交,则在拍卖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竞买人。

三、  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按照税法规定,仅提供佣金发票,标的额发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四、  对于本次拍卖的车辆,竞买人在拍卖前需另向拍卖人交纳车辆过户及风险押金1000/,成交车辆的过户手续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办理完毕,否则,每日按成交价的1%从该风险金中扣除滞纳金,所有车辆手续过户完毕,买受人持交易后的行车手续及养路费等证明退还该押金。

四、  因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必须缴纳或者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委托人缴纳或补缴逾期年检费、违反交通法所必须缴纳的罚金及补办证照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委托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如因过户费用导致不能按时过户,则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  成交之日起,委托人及拍卖人对该车辆的过户及费用补交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成交之日起,所产生的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的责任均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处理。

六、  竞买人竞得标的,须在2017102712:00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成交价8%的佣金及600元每辆车的过户手续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款或反悔,即已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照《拍卖法》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七、  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佣金发票办理标的的交接手续,自买受人承接拍卖标的之日起,与拍卖标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人对上述条款无异议,竞买人签名盖章:

                              

拍卖时间:

2017/10/27 10:00:00

拍卖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妙光苑3号二楼

主  拍  人:

五爱拍卖行

报名时间:

2017/10/25 9:30:002017/10/26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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